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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不辞行路远 司法救助暖人心
时间:2020-1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我院第二、第六检察部干警远赴吉林省某市,给一名未成年被害人小丽(化名)送去8万元司法救助金,在严寒的冬日为她送上最炙热的温暖和关怀。

  该案系一起监护侵害案件,因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其祖父母、外祖父均已去世,外祖母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年仅14周岁的小丽陷入生活无着、无人监管的困境,因小丽系未成年人,不具备自行管理司法救助金的能力。在征求小丽本人及其近亲属意见后,立足未成年被害人身心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我院在全市范围内,率先采用分期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形式,在本院设立国家司法救助金专门监管账户,专人专办,每月定期向小丽发放1500元司法救助金,并不远千里,至其外祖母家中办理司法救助金发放手续。当天下午,小丽收到了我院发放的第一笔司法救助金,小丽的外祖母动情的表示:“感谢政府想着我们,大老远到我们家里救助我们,我代表孩子感谢国家、感谢检察官!”今后,我院将持续关注小丽的监护和生活情况,适时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和人文关怀,帮助其健康成长。

  本次司法救助过程,我院第二、第六检察部及检务保障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既解决了未成年被害人目前面临的急迫困境,也避免了“给钱了事”的简单做法,着力体现了精准救助,取得了长远救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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