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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未检部门向涉案培训学校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
时间:2019-05-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的通知》,2019516日未检部门向某培训学校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旨在保障未成年人课外培训时的合法权益。

  我院未检部门干警在审查逮捕一起强奸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系某培训学校兼职教师,被害人系该培训学校学员,犯罪嫌疑人在明知被害人系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情况下,仍与其发生性行为。我院经审查后发现,该培训学校存在聘任教职员工制度不规范、执行不严格,对教职员工队伍考核不全面、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据此,我院未检部门向该培训学校提出进一步完善员工聘用制度,并做到严格执行,强化日常对教职员工的品德、人格、心理的监管和考察,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检察建议,并要求该校将整改、落实情况函复我院。

  鉴于本案系教师性侵害学生的案件,我院未检部门干警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的同时,向该培训学校负责人、教职员工传达了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对于教职员工性侵学生犯罪,不仅做到了严厉打击,更从源头上进行有效预防,净化培训学校环境,发挥未检职能,擦亮未检品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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