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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检察院向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时间:2019-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秋节前夕,东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吉树海向我院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两万元,解决被害人实际生活困难,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第六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相关办案人员参加发放仪式。

被救助人樊某某系我院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生于一个单亲家庭,自小随其父生活,2012年的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其父亲当场死亡,当时年仅12岁的樊某某也多处受伤。因肇事者逃逸,导致案发后长达七年时间未能破案,期间与其相依为命的爷爷、奶奶也相继过世,樊某某只能早早辍学靠打零工维持生活。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后未对樊某某进行任何赔偿,给其精神和生活上造成巨大痛苦和困难。该院第六检察部接到第三检察部移交的线索后,迅速核实案件相关情况,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争取到两万元司法救助金。

发放仪式上,吉检详细询问了被救助人的家庭及生活情况,勉励被救助人一定要勇敢面对、克服困难,困难是暂时的,要努力学习、努力工作,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面貌,在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帮助下一定能够早日走出阴霾。

被救助人对东丽区检察院的关怀和帮助表示感谢,表示一定会自力更生、努力工作,并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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