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活动的监管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日前,我院第四检察部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支队召开完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推动会。
会上,双方就加强信息实时监督、增加社矫对象谈话内容、细化社矫对象外出管理等问题进行深入沟通,会签了《天津市东丽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实施办法(试行)》。区司法局表示将安排专人实现日对接,每日报送入矫、解矫等详细信息,实现实时动态监督,并且增加同社矫对象首次谈话内容,要求各下辖司法所每月按照个性化社矫方案进行区别谈话,通过询问是否被相关机关处理等内容,及时发现脱管隐患,我院可依情况建议区司法局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双方一致表示,将继续强化常态化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化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共同走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供稿:第四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