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检察长信箱:tjdlqyjcz@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2024年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3-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110日在东丽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季文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目标,勇担维护司法公正重要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东丽全面建设科创绿谷、都市新区贡献检察力量。

一、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有力有为融入中心工作

我们始终把检察职能融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格局中,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以检察之力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能动履行检察职权,推进平安东丽建设。切实肩负保障政治安全、社会安全重要职责,全年批捕、起诉各类刑事犯罪10081228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邪教组织犯罪,办理的全市首例利用蓝牙远程传播“法轮功”邪教案件取得良好效果。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重大刑事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343348,起诉“盗抢骗”“黄赌毒”等案件175237首例以“零口供”办理的涉恶“套路贷”案件获有罪判决,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严惩危害安全生产刑事犯罪,办理4·19军粮城大火案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45人,深化安全生产领域“亡人事故”专项监督,监督立案2与区应急局会签文件,建立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制度,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着力保护网络空间安全,成立“丽检·青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办公室1优化打击治理工作机制,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66257人,一起案件入选全市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针对新型网络犯罪隐蔽性的特征,与天津电视台合作开展反AI诈骗普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

能动护航中心工作服务绿色高质量发展紧扣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区委、区政府“十项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配套出台《服务保障十项三年行动计划检察方案》,做精做实司法办案、检察服务,在助力城市化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中取得显著成效。一年来,检察机关全力投入城市化领域正纪纠偏、化债工作,依法打击困扰区域稳定和发展的违法犯罪等重点工作,积极主动作为,办理相关案件61,有力维护我区社会秩序。延伸服务触角,将检察服务与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紧密融合,针对胡张庄葡萄、欢坨一线西红柿等特色农业产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合规经营等司法服务,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央级媒体报道。坚决推进反腐败斗争,成立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专门办案组,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实现职务犯罪全介入。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反腐力度,对21人提起公诉,助力打造廉洁清正政务环境。

能动保障营商环境,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紧扣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牛鼻子”,开展服务民营经济专项行动,院领导“结对包联”形式走访服务爱思达、金桥焊材等10余家核心民营企业,提供司法服务,解决实际困难为民营企业设置“线上+线下”绿色服务通道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实现快速处理。全年共起诉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刑事犯罪2432人,让企业定心谋发展发挥合规改革制度挽救“带病企业”的司法康复作用,深化异地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形成“本地发起、异地协助”特色工作机制2帮助多家涉案企业依法整改,该项工作被确定为“天津市检察改革亮点”

二、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人民属性,尽心尽力纾解急难愁盼

我们始终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用心用情做好民心检察工作

关注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扎实办好为民实事。“小案件”连着“大民生”。聚焦舌尖上的安全,办理的郑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取得良好效果。严惩高空抛物行为,提起公诉的全区首例高空抛物案件获有罪判决,解决“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关心群众居住安全,开展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专项监督,解决老村台、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等问题80余件关注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问题,支持101农民工追回欠薪120万余元,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追缴220万余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救济解困”功能,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3帮助一名被救助对象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身份认定及生活保障问题,既解燃眉之急,更解后顾之忧

关注未成年人成长问题,当好法治引路人。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犯罪4348人,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10人,附条件不起诉率达35%。综合履职促进“六大保护”4走深走实,成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5,帮助20余个家庭缓解亲子关系,解决未成年人犯罪背后更深层次的家庭教育问题针对未成年人违规进入KTV、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监督。创新法治宣讲形式内容,发布《未检工作白皮书》6,举办法治夏令营、新萌护苗巡讲55场,受教育人次达两万人。

关注社会治理问题,解决群众烦心忧虑。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秉持“只要上访群众申诉有1%的道理,也要100%维护好”的理念,处理来信来访、化解积案336件,以公开听证方式化解矛盾113件次,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相关经验做法被市委政法委宣传推广。坚持“以诉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针对前端环节社会治理不到位形成的司法案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2件,一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检察建议”

三、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法治属性,重质重效深耕主责主业

我们坚持“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牵引,牢固树立“一体履职”理念,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

刑事检察重在行稳致远,更优发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依法不批捕、不起诉612人;诉前羁押率16.28%,同比下降5.64个百分点,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5.13%,同比上升1.24个百分点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专职化值班工作模式,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48件、撤案38件;追加漏捕漏诉81该项工作指标超过全国前三季度均值。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践行检察大数据战略构建保证金折抵财产执行大数据监督模型8完成了65名罪犯的保证金划拨、折抵执行,上缴国库40.6万元,有力推动解决财产执行“无财可执”的执行困境

民事检察重在提升能力,向更发展。把精准监督理念贯穿到监督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建立健全案例指导、类案监督、民事检察听证等精准监督保障机制,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提高监督水平和效果。2023年,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48件,办案数增长1.3倍,提出审判活动纠违检察建议51件,执行活动纠违检察建议8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加强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民事支持起诉102件,同比上升45.7%,帮助一名八旬老人追索赡养费,促成和解金额17万余元。

行政检察重在强化履职,向更实发展。全面履行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职责,全年受理案件144件,办案数同比增长7.5提出审判活动纠违检察建议37件,执行活动纠违检察建议49向行政机关制发各类检察建议检察意见60件。积极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9,全年共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起,同比增长9。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政检察监督,针对客运领域执法案件举办我区首例行政检察公开听证会,推动行政机关提升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公益诉讼检察重在精准规范,向更发展。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实践,构建人大+公益诉讼双向衔接10行政+公益诉讼府检协作11志愿服务+公益诉讼”融合助力12等机制,借助外部力量深度参与公益诉讼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公开听证、整改评估、公益宣传等各环节,形成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保护格局。2023年,受理线索87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8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81份,办案数同比上升7.5%发挥公益诉讼“诉”的效能,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2件,行政公益诉讼起诉1件,实现2023年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全市破零,有力提升监督刚性。

四、牢牢把握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根基与时俱进锻造检察铁军

我们始终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笃定奋进方向。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不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心入脑,把稳队伍思想之舵。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贯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部署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频共振。坚持党的建设,开辟具有东丽检察特色的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我院“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工作品牌13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创新示范项目。加强队伍廉政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4,持续开展警示教育,规范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坚决守牢拒腐防变底线

坚持管理强检,推动绿色发展。“一体化”思维引领检察管理,探索构建“三个一”检察业务一体化管理模式15,打通各检察业务壁垒,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创新性构建检察业务质量与干部管理一体化联动评估机制16,最大限度调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推动检察业绩绿色高质量发展。2023年,我院各项检察业务指标呈现良性上升、绿色运行态势,31项指标位列全市前五或优于通报值,占比86%,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我院检察工作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天津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报道60余次。

坚持素能兴检,打造人才高地。明确以高质量专业化人才方阵托举新时代检察事业的指导思想,精心打造以“三学联动”为核心的“丽检·青源讲堂”学习品牌17,分类分层开展教育培训和业务实训,鼓励青年干警挑大梁、当主角、堪重任,着力打造“三型人才”18。一年来,人才培育成果丰硕,涌现出1名全国优秀共青团员,16名干警入选国家级、市级人才库,5干警荣获市级标兵、能手,20名干警荣获地厅级荣誉1个案例入选最高检优秀法律文书。“丽检·青源讲堂”学习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理论学习“特色案例”。

各位代表,人民检察来自人民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必须接受人民监督。一年来,我们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12;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56人次;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检察信息6782;认真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不折不扣落实意见建议,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过去一年,东丽检察事业迈出的每一个发展步伐,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和区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厚爱。在此,我谨代表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短板: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检察能动履职服务群众的效果有待提升;“四大检察”融合式、一体化监督机制有待深化;检察队伍管理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有待改进。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攻坚破解。

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科创绿谷、都市新区,争做经济大区保驾护航。

一是胸怀大局,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上铸忠诚。进一步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一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上来,以更优检察服务护航东丽发展大局。

二是为民司法,在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东丽实践上勇担当。坚守人民立场,着力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上下更大功夫,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上制定“东丽检察方案”,提升检察为民的温度,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

三是提升质效,在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上出实招。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入开展大数据检察,强化“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推动解决更多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

四是从严管党治检,在锻造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检察队伍上高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坚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以主题教育实效促进高质效履职,一体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能。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市、我区高质量发展大局添秤加力。


名词解释

1.“丽检·青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办公室:20239月,针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需要,我院提出“整合专业力量、锻造过硬队伍”的思路,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成立跨部门的专业化办案团队,以集中办理模式,统一电信诈骗及关联罪名的证据标准,在实现量刑均衡、提高办案效率的基础上,凝聚惩治合力,依法精准打击。品牌名“青锋”寓意着展露锋芒的青年先锋和风清气正的检察环境。

2.“本地发起、异地协助特色工作机制指我院在开展涉案企业异地合规考察中探索的一项特色工作机制。在企业实际经营地与案件办理地分离的情况下,我院探索跨区域协同的异地合规工作机制,与区工商联启动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由涉案企业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工商联协同开展工作,两地共同组建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目前,已在唐山、青岛两地成功搭建合规考察异地协作平台。

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具有本地户籍,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4.六大保护”: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5.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20235月,我院联合区法院、公安东丽分局、区司法局、区妇联、区关工委会签《关于建立东丽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引导涉案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改善家庭教育方式,为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6.《未检工作白皮书》:20236月,我院对近三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总结,经梳理形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0-2023)》,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对社会发布。白皮书对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数据背后反映的情况、问题进行了分析,重点研判了近三年来涉未成年人案件特点、情况,对检察机关加强双向保护、综合司法保护、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以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等进行简要总结,梳理对未成年人检察及司法保护工作具有一定影响和意义的案事件、典型做法、创新机制,便于社会公众更加全面、直观了解我院未检工作。

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8.保证金折抵财产执行大数据监督模型:2023年,我院在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中总结提炼工作经验,设计研发了“保证金折抵财产执行大数据模型”,该模型通过对法院财产刑执行数据、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保证金未退还数据、检察院案件明细等三项数据进行数据碰撞,得到有价值的线索,进一步排查甄别,监督有关机关依法对取保候审保证金作出退赔、执行财产刑、没收、退还等处理,解决了法院无财产执行和公安无法及时退还保证金的困境,该工作经验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推广到全市,并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专项活动。

9.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指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实现案结事了。

10.“人大+公益诉讼”双向衔接机制:指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双向衔接机制。我院同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协作配合,结合人大代表联络站每月反馈的民生领域意见建议筛选挖掘损害公益的案件线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同时,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也将反馈至区人大常委会,作为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推动东丽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1.“行政+公益诉讼”府检协作机制:指我院深化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通过会签文件、联合专项监督等方式建立“河+检察长”“网格+公益诉讼”“审计+公益诉讼”“消防+公益诉讼”等协作机制,在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财产保护、消防安全生产等领域形成监督合力,共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2.“志愿服务+公益诉讼”融合助力:指我院通过聘请社会热心群众、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业领域专家等外部力量作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公益诉讼观察员、特邀检察官助理,不断拓宽公益诉讼视野,更好地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助力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13.“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工作品牌:指我院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将各项检察业务要求内嵌为支部建设核心内涵,并按照“标识形象化、内涵个性化、成效显现化、阵地可视化”的思路,建载体建机制、定表述定内涵、亮标识亮职责,以有形的制度推动“两张皮”拧成“一股绳”,有效助推各项检察业务发展。

14.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5.“三个一”检察业务一体化管理模式:为进一步解决“四大检察”间的工作壁垒,我院大胆创新,探索建立线索移送一体化、检察办案一体化、责任追究一体化工作模式,打通各业务部门沟通渠道,畅通线索调研、司法办案、法律监督各环节,推动提升检察业务管理质效。

16.检察业务质量与干部管理一体化联动评估机制:指我院将刑事检察作为工作重点,科学测算基础工作量,细化开展定期数据分析,合理核定刑事检察三个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办案力量,充分运用业务数据分析结果,完善优化考核体系,做好人员调配,促进案件办理质量提升的机制。

17.“丽检·青源讲堂”学习品牌:院精心打造以青年领学、青年研学、青年践学“三学联动”为核心的“丽检·青源讲堂”学习品牌,为党的创新理论在基层检察一线生动传播,推动检察队伍综合素能提升提供“源动力”。

18.“三型人才”:2021年,我院党组制定“青年干警双年培训计划”,提出培养思辨型、开拓型、领军型人才,提升检察队伍素能。

阳光检务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
案件通告告知
案件信息公开
预决算公开平台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中国检察听证网
举报控告申诉
未检课堂法制预约
律师预约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版权所有: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29号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