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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8  在东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志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5年,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及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传承发展、敢于担当、务实创新、规范执法”的工作思路,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围绕中心,着力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东丽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立足职能,积极作为,努力提升新常态下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全力服务东丽经济发展。聚焦全区中心工作,出台《东丽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全区“促发展、惠民生、上水平”十二项措施》,积极服务东丽区“两个转型”发展。创新商业贿赂源头治理,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设定为我区招投标必选前置程序,净化了市场环境。关心民计民生,起诉危害公共卫生领域犯罪嫌疑人6人。持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保护力度,对污染环境、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5人,提起公诉7人,为护航“美丽东丽”,发挥了积极作用。

    ——积极投入平安东丽建设。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基本任务来抓,2015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41人,提起公诉1274人。依法办理的“法轮功”人员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市委政法委袁桐利书记予以批示肯定。认真贯彻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的刑事政策,对214名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嫌疑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依法促成刑事和解8件。给予全市首例2名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款10万元,传递司法温暖。构建“发现苗头即时做、缠访闹访依法做、来信来访真诚做、敏感时期超前做”的“四必做”控申工作机制,前移信访窗口,及时就地化解宝元村矛盾纠纷。积极破解“两委”换届信访难题,《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对近期涉农集体访频发的情况分析》的调研报告受到市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领导的高度肯定。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高度重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社会治安倾向性问题,撰写的《东丽区刑事犯罪情况报告》引起区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百日专项行动,查办“两抢两盗”犯罪嫌疑人58人。打造“制度为保障、联动为纽带、需求为导向、网络为媒介、场所为载体”的“阳光未检〔SUNNY〕”工作体系,在新立街成立“未成年人关护站”和“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依托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平台,广泛建立共建基地21个,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法律宣传29次,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14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84次。创新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成立全市首个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室,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零死角”,《法制日报》、《天津日报》均予以重点报道。妥善引导解决李某入矫难题,消除管理隐患,受到市院于世平检察长的批示肯定。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明确重点,着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2015年我院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25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打破部门藩篱,整合办案资源,组建“职务犯罪侦查局”,增强发现犯罪、侦破案件的能力。在查办市院交办的某(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李某某(正处级)案件中,深挖细查犯罪嫌疑人渎职侵权行为背后的贪贿犯罪,不仅短时间内侦破案件,还进一步扩大了战果,得到高检院有关部门的肯定。

——全力办理重大案件。经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圆满完成城建系统领导沈某某(正厅级)受贿、滥用职权案件的立案侦查、批捕、移送起诉等各项工作。并以沈案为突破口,成功侦破李某某等四人400余万元行贿串案,受到市纪委、市院的高度肯定。“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发生后,我院主动介入对有关责任人员的事故调查,依法开展侦查、批捕和起诉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15年,我院办理的上级交办的重大专案,犯罪嫌疑人行政级别、涉案金额、挽回经济损失数额,均为历史最高。

——不断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撰写的《东丽区惩治和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受到区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以此为契机,我院受邀为全区320名国企领导干部做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获得一致好评。以服务国企改革发展为重点,率先在天津钢管集团公司建立“检企共建工作站”,定期驻点开展专项预防。先后将生物制药、电信、民航、金融等领域60余家单位纳入我院检企共建体系,实现区域预防职务犯罪的全覆盖。开通预防职务犯罪微信平台,强化宣传、教育和咨询工作效果。预防科被评为“天津市政法系统2013-2014年度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突出实效,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推动监督长效机制建设,与区公安局建立刑事案件信息通报、调查核实等制度,依法监督立案15件,追捕、追诉17人,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1件,书面纠正违法行为4件。认真落实高检院“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部署,成功立案监督全市首例制售假药案,“两法衔接”取得监督实效。不断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对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614人,维护了司法的公正。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积极开展专项检察工作,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48件,加大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案件查办力度,共批准逮捕22人,提起公诉44人,建议司法行政机关提请收监执行44人。创新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听证会制度,监督办理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在押人员11人次,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该做法被高检院执行检察厅作为经验材料转发。我院驻区看守所检察室荣获全国一级规范化派驻检察室称号。

——强化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服务经济和维护司法公正为突破口,着力提升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效果。2015年共审查各类申请监督案件24件,对4件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其中上级院支抗2件。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建议的监督优势,主动深入东方财信等国有企业开展调研服务,对张某等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一案下发检察建议,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加强对正确裁判的释法说理工作,成功息诉化解矛盾10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四、积极顺应检察改革,持续创新,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正确认识和把握检察改革的内在规律,积极探索、务实创新,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积极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先行先试。作为全市检察机关试点单位,我院准确把握刑事速裁程序兼顾司法公正和效率的改革定位,探索创建了以“3个会签联席纪要、2个送达告知书、1个调查评估委托书、1个速裁绿色通道”为框架的“3211”速裁案件工作模式,压缩个案办理时间至5个工作日以内,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今年以来共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298件,占我院办理全部案件的27.2%,占全市适用速裁案件的50%以上。市院于世平检察长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我院速裁工作取得的成绩。

——不断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落实高检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督导检查、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抽查验证专项检查要求,努力查找并解决我院在执法理念、工作方式、规范司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创新执法规范化工作模式,编制涵盖职侦、公诉、侦监、控申、民行等部门的执法办案流程图,将抽象的“职能业务”物化成“具体的操作流程”。此项工作经验在全市予以推广。司法警察独立编队,进一步规范看管、押解、拘传、提押、送达法律文书等履职行为,积极维护办案办公秩序的安全。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机制为突破口,不断探索“互联网+检务公开”创新工作模式,启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和微信服务平台,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捷服务。我院积极保障犯罪嫌疑人及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做法,受到当事律师的来信感谢,并被于世平检察长批示肯定,全市转发学习。拓展法治宣传渠道,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实时发布丽检工作动态,扩大了我院工作的影响力,凝聚了检察正能量。我院今年再次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内强素质,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目标,努力提升全体检察人员的依法履职能力。

——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守纪律、讲规矩、公正廉洁执法”等主题教育活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对照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建制等各环节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75条,制定整改措施24项。积极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制定《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办法》,明确谈话的分类和启动方式,开展各类廉政谈话26人次,该做法被《天津日报》报道,并被市纪委转发。

——着力强化素质能力建设。打造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廉政纪律作风建设为抓手、职业化培训为载体、检察文化建设为驱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目标”的“五位一体”检察队伍建设模式。探索建立以教育培训、业务实训、岗位练兵为主要内容的培养机制,推动干警专业能力和人文素养全面提升。过去的一年,我院共有5名干警荣获天津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侦查监督业务标兵”、“未检业务竞赛标兵”、“刑事执行检察业务个人成绩前十名”,3名干警荣获“天津市检察业务拔尖人才”称号,1名干警在天津市检察机关“践行核心价值观,弘扬天津检察精神”演讲比赛荣获一等奖,1名干警被评为“天津市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不断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采取专题汇报、邀请视察、检察开放日等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及时听取意见。在区人大常委会32次会议上,我院做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受到与会委员、人大代表的充分认可和肯定。继续深化纪检联络员和《一图一表一台账》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执法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监察、公诉、侦监等部门以重点案件为突破口,联合制定《不捕不诉案件廉洁承诺告知制度》,此做法被高检院专题刊发。

——进一步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力提升现代化检务保障水平,今年6月,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顺利搬迁入住新的技术与办案大楼,并完成了检察专网,分级保护,一卡通等软硬件系统建设,办案办公环境得到改善。为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修订完善《工作职责汇编》,重新明确管人、管事、管案、管物等四方面的制度规范26项,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今年12月,我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突出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以综合业务应用、电子证据鉴定、案件信息公开等系统平台为依托,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科技化进程。201511月,我院通过高检院科技强检实地测评,荣获首批“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

各位代表,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回顾我院过去五年的发展历程,从两次荣获“天津市优秀检察院”,到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这其中每一点成绩的取得,都是区委和市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热情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东丽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尽平衡;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队伍的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主要工作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国梦”绘制了美好蓝图,“五大理念”指明了发展方向。风已至,鼓已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将紧跟东丽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工作目标,按照“坚持一个中心、强化两个意识、理顺三个关系、夯实四项基础建设、营造五个环境、提升六种能力、实现七个新变化”的整体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进东丽检察工作全面上水平,为服务东丽区经济健康平稳发展,提供更为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环境发展、涉及民计民生的各类刑事犯罪,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依法打击破坏经济市场秩序犯罪,营造诚信有序市场环境。坚决打击发生在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促进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强化法律监督和服务大局两个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在全区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发挥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因地制宜,不断出台服务大局的新举措。创新检察监督方式,做到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积极开展两法衔接、类案监督、民事执行监督等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理顺检侦、检审、检律三个关系。紧紧围绕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诉讼体系,着力理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律师三者之间的关系,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更好地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庭审指控、人权保障等职能作用,推动实现繁简分流,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检察公信力。

(四)夯实四项基础建设。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和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工作,强基固本,务实创新,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法,规范管理,探索业务实训教育培训模式,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强检务保障,走科技强检之路,向科技要检力,向科技要战斗力,全面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

(五)积极营造五个环境。即“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规范有序的执法环境、奋发向上的学习环境、轻松活泼的文化环境和争先创优的发展环境”。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丰富环境内涵,努力实现检察干警个人能力和整体检察工作的双向互动和正向提升,激发检察队伍的生机活力,推动我院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六)着力提升六个能力。即“服务大局发展的科学谋划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执法办案能力、提升工作质效的总结提高能力,促进案件高效运转的沟通协调能力,促进工作科学发展的持续创新能力和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坚持把“能力提升”作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固本之举,并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努力为实现我院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七)努力实现七新工作目标。即“整体工作要有新进展、服务大局要有新举措、执法办案要有新突破、法律监督要有新招法、能力水平要有新提高、基础工作要有新变化、精神状态要有新面貌”的工作目标。不断深化“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干得好”的4G工作体系,以科学理念为统领,以依法监督为导向,以务实创新为抓手,以公正廉洁为保障,促进我院检察工作全面上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审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努力开创丽检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美丽东丽,实现东丽区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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