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评定活动中,东丽区检察院驻区看守所检察室被命名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这是继2011年、2014年之后该院第三次荣获该项称号。
近年来,在区委政法委、市院和本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东丽区检察院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大力加强检察工作,强化组织、加大投入,夯实检察室工作作风;强化规范、建章立制,完善检察室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敢于担当,发挥检察室工作职能;强化创新、积极探索,提升检察室工作质效,以“四个强化”落实领导部署。
东丽区检察院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创新羁押必要性审查体系,构建“组织-渠道-操作-评价”四位一体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体系;创新女性在押人员管理教育工作;创新开放业务工作,实现对内部机构、外部机关、律师、在押人员及亲属、社会人士的“五大开放”。特别在进行羁押性必要审查中,引入公开听证制度和进行廉政承诺告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经验做法在高检院执检厅刊发。2014年以来,所内无一例违规留所服刑,无一例在押人员再犯罪案件。
今后,东丽区检察院将以此为新起点,再接再厉,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用更高的标准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切实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执行活动中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使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